今天可以說是他最糟的一天。交往三年的女友和他分手了。於是他大晚上提了兩大袋啤酒,往我這兒跑,說我和他認識了十年,是他唯一可以傾訴的對象。因此我們臥在木頭地板上,四周是空了的酒瓶,然後我就看著他發酒瘋。我說,下一個會更好,時間會沖淡一切。一些所有人都會說的話。他笑了,神他媽下一個更好,神他媽的時間。也是,面對失戀的人,這根本是虛廢詞說,何況還是初戀。於是我看著他,又說,我知道你現在很難受,也感到自我嫌惡,你們在一起三年,她卻說走就走,一點挽留的餘地都不給,突如其來的分手令你感到錯愕,你想不明白,到底是哪出了問題,她怎麼能如此決絕,你懷疑是不是自己做錯了什麼,你懷疑是不是她愛上了別人,你甚至懷疑或許她不曾愛過你,而這些負面的情緒最終都化為利刃,在你身上千刀萬剮,令你痛得撕心裂肺,喘不過氣,之後抵上你的喉嚨,要脅你,還不許你喊疼。沉默了半晌,他帶著酸楚的鼻音嗯了一聲,眼眶泛紅,我輕輕把他攔到我身上,我知道他正無聲無息地掉眼淚。可我還是愛她,他艱難地開口。我說我知道 ,他抬頭看我,表情像是充滿疑惑。我安撫他的背,我又說了一次,我知道,我也失戀過,我當然知道你還愛她。就像我還愛你。